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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張瑞楨/豐原報導〕一張紙,可以寫滿恩愛之情,卻也可成為無聲的控訴!


 中市豐原區八十五歲的張姓阿公,約九年前得知女兒被女婿毆打虐待後,在愧疚與疼惜女兒的情緒下,把女婿的惡言惡行記載於日記內,久了竟變成厚厚四本的﹁家暴日記﹂,在氣憤與感嘆之外,亦有觀察人性的感想,以及自我解嘲的無奈,例如女兒受暴躲避之處,他稱為﹁九十七號避難所﹂。 


 




 


 阿公回憶說,他與女婿的父親是世交,當時誤認大學畢業的女婿出身貧苦,未來會打拼奮鬥,力促女兒出嫁,卻沒想到女婿卻對女兒暴力相向,不思長進並有諸多怪異之舉。 


 其女兒說,丈夫在四十年前有暴力行為,某天返家無端持刀喝令她下跪,從此開始漫長的暴力惡夢,愛面子的她不斷隱忍,直到兒子成年從美國返家後,才鼓勵她聲請保護令獲准,最嚴重的暴力,是二○○八年持俗稱﹁王水﹂的腐蝕液要潑灑她。 


 張女不敢把家暴之事告訴父親,其父仍於九年前從鄰居口中意外得知,另外,女婿也把暴力延伸到岳父身上,某天還要岳父﹁出來單挑(打架)﹂,受日本教育的張姓阿公,用漢文夾雜日文書寫的日記,逐漸成了﹁家暴日記﹂。


 阿公於二○○九年元月寫著,女婿不知何故﹁狂氣大發,大吵大鬧﹂,女兒只好到﹁九十七號避難所﹂過夜,同年四月他寫下,見到警察送家暴保護令給女婿,女婿足足看了四十五分鐘,不過,似乎沒有約束之效,翌日又﹁狂性大發﹂,女兒只好再度避難,他寫下感想:﹁有家不得歸,殘酷﹂。


 



 


阿公還會記載他對女婿的觀察,包括某天祭拜神明,要切水果款待員工,女婿竟用手把水果揉爛,他還發現某天有客人來訪,女婿很反常,﹁在店內無罵人、無打人﹂,日記中更記載對女兒的不捨,他寫下女兒﹁因嚴重家暴,在七十九號避難過夜,睡在二尺寬、六尺長復健床,克服寒冷,我非常痛心與難過﹂。



 


 女婿家暴刑案,目前於法院審理中,阿公說,他只希望女婿放過女兒,也希望天下父母與女子擦亮雙眼,不要遇人不淑。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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