決策,牽涉到很多複雜因素,不論是從理性角度,或是從利益與損害角度衡量,都無法超脫一個現實的制約,那就是決策者的個性,而決策者的個性,又受到其接受的文化價值的制約.....
這也就是這部電影內,一位年老的潛艇指揮官,與年輕副指揮官的衝突,他們的目標一致,但手段卻有差異。
這種衝突的微觀型態,也發生在很多現實層面,以最近離職的前中國時報記者游婉琪為例,她的新聞稿被報社長官胡亂改,報社長官的目標,是捍衛蔡旺旺的利益(一般記者當然也會捍衛自己報社的利益),但是用的手段卻卑劣,游婉琪無法改變中國時報的組織文化,她抗議無效,也只能選擇離職(她自言,她拒絕參與這場旺中老闆保衛的戰爭)
有趣的是,就實務層面,我觀察到台灣有諸多有趣現象,許多人的決策,不在於能增加自己多少的利益,也不在於減少自己有多少的損失,而是在於如何增加對手(敵人)的損害,藉此來達成某種目的(例如間接維護自己的利益),這種決策行為的執行,通常是透過司法
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帶著孫小姐去薇閣,飽受作家馮光遠諷刺,吳育昇承認他帶孫小姐去開房間,卻控告馮光遠,這豈不矛盾?? 難道吳育昇是要捍衛自己的名譽??
非也,吳育昇其實是想營造寒蟬效應,用此手段警告想批評他的人,另一目的,當然就是製造馮光遠的損害,藉此報復或約束馮光遠繼續嘲諷他(馮光遠嘲諷人的功力很高,例如這段話:吳育昇告我的理由之一是,我批評他的內容太過「逾越」,當初在庭上聽到他的律師講出這詞時,我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,「我愉悅?愉悅的應該是你吳育昇吧?你那根寶劍在孫小姐體內橫衝直撞的時候,我愉悅個屁啊,是我們之間有心電感應還是怎樣,你打砲,我愉悅?」當然,後來反應過來他的律師講的是「逾越」,不禁莞爾一笑..........
好玩的是,後來吳育昇撤銷告訴了,為什麼??
吳育昇提告的時候,恐怕沒有想到,他告了馮光遠,每次開庭,內容多少會見報,或被電子媒體報導,等於讓讀者與社會大眾,再度複習一次他與孫小姐的醜聞....................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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